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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回一个人 安放一颗心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本报记者闫洁

2020年4月,一封信函从安徽省亳州市救助管理站发出,寄往全国1931家救助管理及相关服务机构。

这份《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亳州籍流浪乞讨人员返乡专项救助行动的函》写道:“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民政对象中的特殊群体,关系着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为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他们早日与家人团聚,享受正常人的生活,我站真诚希望与贵站进一步加强合作,及时通告人员信息,提前做好信息对接和人员安置工作。针对在贵地生活无着的亳州籍流浪乞讨人员,我们希望通过双方努力,共建和完善流浪乞讨人员走失信息库,资源共享、合力救助,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诚挚的话语,带着家乡人的关心爱护,飞往四面八方。

与全国救助管理站开展合作,这是近年来亳州大力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助力扶贫工作的创新举措之一。

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市委书记牵挂在外的流浪乞讨人员

今年3月,全国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安徽省民政厅重点加强源头预防和流浪乞讨人员回归稳固工作。亳州市制订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力求做到把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接回,在本土妥善安置。

6月23日,亳州市分管副市长应国君在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压实落细民政部门牵头责任、职能部门协同责任、县(区)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维护好流浪乞讨人员这一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落实返乡人员帮扶措施,对其在生产生活及医疗方面遇到的困难,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确保受助人员得到精准救助。

7月7日,亳州市委书记汪一光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提出,市民政局要与全国其他救助站联系对接,最大限度掌握亳州籍在外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及时做好护送返乡、落实救助帮扶等工作。对反复流浪乞讨问题,要“一人一策”加以解决。

本地救助工作效率提高了,滞留外地的流浪乞讨人员陆续接回

亳州市救助管理站收集全国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反馈的亳州籍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建立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并将信息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信息通报给县(区)民政局,由县(区)按程序及时接回安置。

家住谯城区花戏楼街道某社区的姬某就是这样被接回的。姬某42岁,精神二级残疾,未婚,父母去世后,姐姐受条件所限也不能接他到身边照顾,所以经常走失。今年3月,北京救助总站发现姬某,将他送往昌平某医院救治,并将信息通报了亳州市救助管理站。5月19日,亳州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李磊带队、花戏楼街道某社区的工作人员配合,将其从北京接回,送往亳州市一家医院进行救治,随后又进行了康复治疗。

从信发出去到现在,亳州市民政局已接回和姬某一样滞留在外的亳州籍流浪乞讨人员47人,并协调属地政府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在亳州市救助管理站一间办公室的墙上,挂着一个特大屏幕,显示着车站、涵洞等地实时视频。若通过视频发现有疑似流浪乞讨人员,工作人员就及时上报,救助站派人去现场核实。这里就是亳州市流浪乞讨数据监控中心。从2019年起,依托市数据资源局“天网工程”,市救助管理站可以对市内重点区域实时监控,提高了救助工作效率。

从2019年开始,市救助管理站还跟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合作,依托他们的街面巡逻队伍,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同时,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救助”网络,强化源头预防和专人专策救助帮扶机制。

“一人一策”帮扶,留住一个人、安放一颗心

对于接回的流浪乞讨返乡人员,符合救助帮扶政策的,分不同情况,由属地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帮扶政策。比如,姬某已被纳入低保,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治疗稳定后,还将入住市精神病人福利中心。已接回的47人中,纳入低保23人、特困供养6人,送医治疗2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6人。而家住利辛县中疃镇某社区的孙某,则是另外一种情况。25岁的孙某患有轻度智力残疾,经常外出流浪乞讨。6月,他跑去杭州打工,带的钱花光了也没找到工作,流落街头,最终被杭州市救助站救助。6月28日,孙某被护送返乡。

为了把孙某这样的流浪乞讨返乡人员留在家乡,亳州对他们实行清单管理。当地为每个流浪乞讨返乡人员建立台账,除个人信息、家庭基本状况外,还有监护人联系方式、村(社区)干部联系方式、滞留地点、滞留时间、移交方式、帮扶措施等内容。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方案”,逐项对账销号。压实镇、村两级包保责任、监护人监护责任,把流浪乞讨返乡人员稳定在当地。

对于职业乞讨人员,亳州建立了由派出所干警、镇、村三级干部组成的职业乞讨人员包保网络,实施易流浪人员回访机制,依托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实行台账管理,逐人落实措施,确保把人员妥善安置在当地。对于那些个人状况良好、可以工作的,村(社区)工作人员还帮助其就业,实现自食其力,过上稳定的生活。为了督促各地落实责任,市民政局牵头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流浪乞讨返乡人员政策落实、安置帮扶、回访慰问等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予以通报。

对那些在亳州市救助管理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的人员,实在无法查明身份的,就依照政策做好落户安置工作,对其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转移至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今年以来,亳州市已落户安置无法查明身份的长期滞留人员82人。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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