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20贵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为民爱民同步小康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2020年,贵州民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大扶贫”战略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交出合格答卷。
着力“四个兜底”全面落实民政兜底保障
着力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机制,努力兜准底。健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衔接机制,做到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84.01万人,纳入民政兜底保障183.27万人,占总数的23.4%。健全以收入核查为核心的对象认定机制,做到准确公正确定低保对象和保障待遇,严格按照“三环节十步骤”的审核审批程序确定低保对象和保障待遇,运用大数据手段有效遏制“错保”问题,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社会救助主题数据库,形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实现低保数据与公安、市场监管、扶贫等11个部门的28类信息互通共享、自动比对,精准识别四级低保户数据,对在保人员购车、购房、办企业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提升兜底保障能力。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74.5万人,特困人员9.52万人。
着力用足用好低保倾斜政策,努力兜住底。用足用好低保提标政策,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45元、每人每年4318元。用足用好“单人户”施保政策,全省享受“单人户”施保政策的城乡低保对象10.22万人。用足用好贫困家庭支出扣减政策,对贫困家庭成员因残疾、患病、非义务教育阶段等增加的刚性支出,以及实现就业创业必要的交通费、通信费、食宿费等就业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时给予扣减。用足用好低保对象渐退政策,对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成员实现就业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区分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享受公益性岗位、产业帮扶等就业岗位稳定性,分别给予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救助缓退期,全省享受低保渐退政策的低保对象9.81万人。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低保待遇接续,对已经落户或办理居住证、“易地扶贫搬迁市民证”的搬迁群众,依规纳入安置地城市低保。截至10月底,全省先后将38.5万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
着力强化特殊群体兜底保障,努力兜牢底。加大对低保对象中特殊群体的保障力度,对重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群体实施分类施保,在补差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再按当地低保标准的10%-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中有169.5万人享受分类施保,占总数61.7%。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力度,全省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06元,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600元、每人每月10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一级、二级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每人每月50元。加强急难救助工作,全面建立以发现、认定、快速响应、社会力量参与为主要内容的急难救助工作机制。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共实施急难救助1790例,支出资金2719.5万元。集聚慈善资源对贵州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精准扶贫,共募集社会捐赠款8101.69万元。
着力抓紧抓实行业挂牌督战,努力兜好底。组建12个挂牌督战队,厅班子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督战。厅领导带队赴“9+3”县开展实地督战90余次,12个督战队分赴包保县实地督战8次以上。紧盯重点群体开展挂牌督战,紧盯防止因疫致贫返贫开展挂牌督战,全力打好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政策组合拳,将1.74万名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14.6万户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68亿元。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共向民政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43亿元。紧盯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开展挂牌督战,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共将3.33万名受灾群众纳入低保,对1.88万户受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1841万元。对各渠道反馈和自身排查发现的涉及民政兜底保障问题,建立县级和省级问题整改“双台账”,狠抓问题整改“双销号”,及时进行全面整改。
追赶“银发浪潮”全力打造健康养老产业
政策支撑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养老服务市场投融资、养老机构登记许可、备案监管、智慧养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标准规范等方面的政策设计。牵头拟制《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共建成并投入使用城乡养老机构1581所(其中民营养老机构268所)、559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51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044个农村幸福院、775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在每个县抓紧建设1所具备照料护理失能半失能老人功能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民政部、财政部组织开展试点成果评审验收工作,遵义市被评为优秀并给予100万元奖励,毕节市评为合格。
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命名授牌10个养老服务示范园区、5个健康养老小镇、5个产业集聚区、20个示范性养老机构。全省所有养老院与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院超过400家,建成91家医养结合机构,实施“面向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饮食语言理解与健康数据感知服务机器人研发”项目,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和第四批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试点。召开全省康养产业现场观摩暨项目推介会,签约34个项目,投资额768.2亿元;发布全省9个市州共163个健康养老项目;与中国银行贵州省分行签署“养老+金融”深度融合战略合作协议;对全省5个康养小镇、5个康养产业集聚区、10个示范养老机构进行授牌。
发展条件不断改善。着力强化招商引资,先后与中国康养、国投健康、泰康人寿等20余家国内康养知名企业对接洽谈;各级民政部门克服疫情影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面向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广泛开展招商。全省共签约健康养老产业项目105个,开工56个,建成投产15个,合同协议金额1127.8亿元,到位资金123.2亿元。全省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发放各类养老补贴从2016年的5.44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12.66亿元,惠及82.47万老年人。成立贵州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获得世界银行3.5亿美元、法国开发署1亿欧元联合融资结果导向型贷款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布中国银行支持贵州省养老服务行业持续发展的专属金融方案。人才建设方面,依托省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省内职业院校、法国开发署技术援助,开展政府行政人员、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养老业务知识培训,每年培训2000余人。
示范创建逐步显现。大力扶持打造多元养老模式,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养老新业态、新模式。涌现出“住、养、医、护、康”相融合多个养老典型示范项目。在医养康养结合方面,乌当区东风医养健康小镇在养老护理、医疗服务、生态养生、健康管理、运动休闲等方面进行了成功探索;在医养结合方面,贵阳市曜阳养老服务中心在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方面实现了有机融合,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列入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在公建民营方面,云岩区中心敬老院建立了养、护、医、教、研一体融合发展机制。
开放合作逐步推进。法国开发署赠款78万欧元为贵州省提供为期三年的养老领域技术援助,2019年、2021年在本省举办中法养老服务国际交流会,法国公共卫生高等研究学院、法国国际技术援助专家局派专家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护理人员师资培训。贵阳市引进德国蕾娜范集团落户乌当区,黔南州引进美国养老运营服务商魅力花园落户中铁国际生态城·太阳谷。
聚焦困难群体抓实基本民生保障
儿童福利保障稳步推进。加强孤儿服务保障,实现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资助、监护照料、关爱服务“五个全覆盖”。制定孤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额资助政策,明确孤儿城乡居民医保参照特困供养人员资助政策,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并享受相应医疗救助政策待遇。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标准发放孤儿助学金,帮助年满18周岁在普通高校、中(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孤儿顺利完成学业。指导乡镇(街道)配备儿童督导员、村(居)配备儿童主任1.9万名并实行实名制管理,支持“9+3”贫困县(区)举办9期培训班,培训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1800余人。
流浪乞讨人员妥善救助。争取省政府同意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寒冬送温暖”等工作,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权益,防范风险隐患,坚持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截至11月底,全省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368人次。
残疾人福利逐步提高。下拨2020年省级残疾人补贴补助资金1.32亿元。实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自实施以来的全省首次提标,对34.4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37.36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全省新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88万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98万人,贫困人口中重度残疾人“单人保”政策4216人。在全省范围内确定“福康工程”项目定点医疗机构37家,定点假肢矫形器配置机构2家。向符合条件的1061名残疾人配置1420台(件)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助器具,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对108人进行术前适合性筛查。
殡葬服务管理扎实推进。今年,殡葬领域共获得国家专项债券资金项目18个,共计11.73亿元。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排查和巩固提升行动,有效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巩固殡葬领域违建墓地等问题的整治成果。
婚姻服务水平不断优化。有序做好婚姻登记,指导各地在“2020·0202”“2·14”“5·20”“七夕”等重要节日做好婚姻登记和解释劝导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办理婚姻登记47.36万对,其中结婚登记34.91万对,离婚登记12.45万对。加强婚姻登记行风建设,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
社会力量资源充分调动。动员慈善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截至目前,全省慈善组织累计募集善款37593.96万元,支出善款36214.67万元;接收物资价值41308.5万元,分配物资价值39059.81万元。在第八届中国慈展会上设置“贵州馆”。实施中移动爱心行动、救急难、微笑列车、爱未来等8个慈善医疗救助项目,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683.59万元,救助贫困患者1425人次。争取335万元资金,实施2020年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项目。安排资金681万元,启动实施2020年贵州省社会工作服务“社工黔行”“三区”计划、“牵手计划”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参与脱贫攻坚第一批项目”。
数字民政建设能力显著增强。坚持以社区信息化项目作为核心信息系统,逐步整合各业务系统,形成民政信息化体系。低保无纸化改革、社会组织法人库、殡葬信息系统、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系统、婚姻登记系统升级改造、社区信息化项目被列入云网平台统筹建设。低保无纸化项目、殡葬信息系统已投入使用,社会组织法人库、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系统正在试运行,婚姻登记系统升级改造、社区信息化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借助外力,探索建立数据资源体系。大数据服务民政民生保障的能力明显提升,确保将“网底”兜牢,有力助推贵州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的高效开展。
立足易地扶贫搬迁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为安置区民政工作有序推进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清晰、推进有序。
完善政策配套。先后出台《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省民政厅关于抓紧抓好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纳入城市低保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政策,为安置区民政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政策支持。
落实后续服务保障。及时将安置区所有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按安置地标准纳入城市低保,给予3个月至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截至目前,全省共有38.5万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移民享受城市低保。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政策,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已对148万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2.2亿元。强化社区治理,43个县(市、区)涉及安置区的59个街道已全部完成设置工作。指导各地完成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441个,居(村)民小组3678个,实现安置区管理单元全覆盖。推进安置社区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全省842个安置区已全部开展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和居(村)务公开工作。采取统一建设方式,投入3270万元在全省202个易地扶贫安置区集中采购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功能建设,争取省级一般财政拨款预算安排补助资金2976万元,专项用于600个安置点(或深度贫困村)儿童之家设施设备购置,目前设备已发放完毕。加强安置点殡葬服务设施(功能)建设,基本殡葬服务功能实现全覆盖。加强安置区信息化建设,加快安置区社区“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强化数据信息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减轻社区工作者负担。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置点社区治理,探索新的“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在全省64个安置区新设街道完成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设立与挂牌功能全覆盖,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活动登记或备案的社会组织200余家,安置点外社会组织到安置点开展活动4600余次。
(本版文图由贵州省民政厅提供)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