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20福建:托底民生聚力攻坚 八闽民政创新发展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金斗社区组织红领巾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
老人在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社区邻里中心体验远程呼叫服务。
今年以来,福建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目标,聚焦“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筹划,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民政制度建设年”为抓手,推进实施福建民政“567”工程,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坚实守住疫情防控民生底线
1月以来,福建各级民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民政部的工作要求,迅速响应、上下联动,全力打好民政系统疫情防控阻击战。
省民政厅紧急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研判、信息报送、物资保障等6项工作机制,出台民政系统“1+7”防控方案等系列工作指南指引,实行机关干部挂包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迅速反应,整合工作力量,建立健全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发挥好民政服务防控大局的职能作用。突出“一老一小”照料防护,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式和分级分区管理,盯紧防控重点和薄弱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疫情发生以来未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各地及时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全省1134家养老机构服务秩序有序恢复。
突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通过实行低保渐退、下放低保审批权限、简化临时救助程序、与特殊困难群体结对帮扶等灵活措施,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疫情发生以来,民政兜底保障对象未发现确诊病例,未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突出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充分整合、优化社区(村)党员、社区工作者、专业社工等各方力量,形成联防联控整体合力。全省有5.2万个基层党组织、120万名党员、10.6万名社区工作者、65万名志愿者、7000多名专业社工等投身社区防控一线。突出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通过制发服务指引手册、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社会工作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款物逾9.4亿元;社会组织通过自身及引导动员会员企业等社会力量捐款捐物15.41亿元。
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
坚决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民政兜底保障任务,努力实现兜准底、兜牢底、兜好底。
先后召开全省民政系统兜底保障工作视频会议和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试点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推动,出台民政领域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计划、2020年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民政领域民生兜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等多份指导性文件。将城市低保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提高到42%~48%。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每年8260元,特困供养平均标准每年21480元,分别比去年底提高910元、2976元。简化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全省55个县(市、区)开展低保、特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占县(市、区)总数的66%。截至11月底,省级财政(含中央)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4.5亿元,比去年增加5.3亿元,实施临时救助24.01万人次,同比增长130%。加强监测预警,与扶贫、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开展数据比对,提取148万条困难群众信息分解给各地,通过重点摸排主动发现并实施救助17.51万人次。
开通全省“12349”社会救助热线,进一步畅通便民服务渠道。指导各地深化低保专项治理,落实容错免责机制,有效防止因疫致贫返贫和脱保漏保现象发生。在福州市、三明市,长泰县、晋江市、涵江县、政和县、上杭县、霞浦县等8个市、县开展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试点,初步探索建立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3866”工作机制,形成医疗互助、商业补充保险、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结对帮扶、社会力量参与等帮扶模式。
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深化推进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和质量提升,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加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开展“十四五”福建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规划研究。召开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业推进会,明确省农村养老发展路径,提出发展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推广漳州市、莆田市、大田县、古田县等经验做法。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省级下达财政补助1.97亿元,年度建设70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50所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0所农村幸福院,带动全省养老服务工程投资21.6亿元。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由90.7%提高到97%,建制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到70%。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35.6张提高到36.2张。
顺利完成厦门、泉州、南平等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成果验收。部署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专项治理及机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着力提升养老服务业质量和水平。推进养老服务创新模式,以福州为例,进一步调研梳理“乐学”“驿站”“家园”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从省级层面启动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下达补助资金1000万元,年内将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万户。启动实施为期2年的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指导各地用足用好培训补贴政策,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探索实践,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能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激发改革创新的活力和动力。
部署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行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城市达到100%,农村达到71%。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示范工作。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指导各地充分利用社区现有综合服务设施设立民主议事厅,力争年底前覆盖30%的社区(村)。
成功举办第十二届海峡论坛,进一步深化两岸基层社会治理沟通交流。深化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机制,指导实施200多个市县级试点。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通过年报排查、实地督查、双随机抽查等措施强化监管,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单公示范本汇总推送到“政企直通车”平台集中公示,集中公开499家省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
启动“阳光1+1”牵手计划,全省已有1093家社会组织与1263个老区村牵手结对,涉及党建、产业、教育、电商、消费、科技、医疗、就业、公益捐赠、专业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各级社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单位)、爱心人士已投入6352万元帮扶资金,生成项目827个,46万人受惠。引导省内10家优秀社工机构对口支援宁夏贫困地区,指导并参与当地脱贫攻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通过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民生服务效能。
不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启动儿童关爱“福蕾行动”计划,在19个县(市、区)先行试点,推进实施假期关爱、结对帮扶、“福彩助学”等十项工程。全省8071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散居孤儿标准纳入保障,集中养育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在现行每人每月1500元和900元的基础上,分别增加300元和500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政策及动态调整机制,启动实施“福康工程”,在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贫困重度残疾人免费配置康复辅具。
实施“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举办第三届“善行八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促进形成“人人支持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联合10部门实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推广预约祭扫、网络祭扫、委托代祭、集体代祭等新型祭扫方式,清明祭扫文明平安有序。大力倡导殡葬移风易俗,全省火化率保持在99.8%以上,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推进《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修正案》解读宣传,省级安排2000万元用于补助81个非文物革命遗址的维修保护。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和不规范地名整治行动,指导相关地市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推动第二批福建省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评定申报。
(本版文图由福建省民政厅提供)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