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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扎实的民生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十三五”时期社会事务工作综述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资料图片:浙江省德清县乾元镇东郊社区为15对夫妇举办50年金婚庆典。

本报记者翟倩赵晓明

社会事务工作面向千家万户,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做好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方面。“十三五”时期,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流浪乞讨救助、惠民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服务、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工作,从一桩桩、一件件服务民生的实事做起,全力以赴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为难事”,积极主动多做让群众满意的“方便事”,想方设法化解群众担心的“烦心事”,从而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充足、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为流浪乞讨人员铺平温暖回家路

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民政部门重任在肩。“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从站内照料到救助寻亲、落户安置,再到源头治理,为流浪乞讨人员打开了一扇温暖的门。

政策先行,为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提供工作依据。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政策遵循和工作依据。会同有关部门就工作规范、救助寻亲、照料安置等方面出台政策,细化了部门职责和协作方式,为开展好救助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积极争取将救助管理机构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时期社会福利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努力填补“十三五”时期空白。

强化服务,为流浪乞讨人员营造温馨家园。民政部指导全国救助管理机构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照料服务、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救助管理工作,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等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料服务和救助帮扶,部署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救助服务质量。

救助寻亲,温暖流浪乞讨人员回家之路。回家,是流浪乞讨人员心底最温暖的向往。“十三五”时期,民政救助管理工作人员攻坚克难,出实招,办实事,开发启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第三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积极推进与今日头条、百度等媒体平台开展公益寻亲合作。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长期滞留人员,推动落实落户安置政策,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将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生活保障难题。

科技发力,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金民工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实现信息系统功能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国1545个救助管理站均已启用救助管理系统。各地对照系统录入要求,依托系统实时办理业务,进一步规范救助服务流程,实现系统录入与救助服务的有效衔接。

让逝者有尊严,让生者得慰藉

中华民族具有慎终追远的悠久文化传统。让每个人有尊严地告别这个世界,又能使绿水青山留存人间,一直是殡葬事业的追求。“十三五”以来,民政部切实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完善设施、服务、管理,将殡葬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事业大力推进。

推进殡葬改革,树立文明新风。2018年,民政部等1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提出新时代推进殡葬改革、强化管理服务的具体措施。部署开展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定80个试点地区(单位),鼓励围绕重点改革任务进行先行先试。大力推行葬法改革,推动向节地生态安葬深化,北京等多地出台骨灰树葬、海葬等奖补激励政策,选择少占或不占地安葬方式的人数逐步增多。同时,推进丧葬礼俗改革,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如山东等地的村(居)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举行“追思会”,制定约束操办丧事活动的村规民约。此外,倡导推广文明低碳祭扫、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纪念方式。

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增强群众获得感。各地普遍实施面向城乡困难群众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暂存、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惠民殡葬政策。广东等7省份惠民范围覆盖全体户籍居民,一些地方将惠民项目延伸到生态安葬环节,山东省沂水县等地实现了从殡仪火化到公益节地安葬的“殡葬全免费”。这些做法有效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对引导群众参与殡葬改革产生了良好效果。

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完善设施优化服务。坚持疏堵结合,部署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同时,在补齐殡葬公共服务短板上下功夫,把发展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作为人生最后一站的兜底性、基本性、人性化制度安排,着力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上的短板。召开殡葬信息建设推进会,印发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行动方案,加快推进殡葬政务服务信息化,满足群众对逝有所安的多层次、多样化、多方面需求。

在优化细节中体现幸福的温度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登记机关是千千万万新人幸福的见证者,饱含着民政人的祝福与呵护。“十三五”以来,民政部门在颁证仪式中彰显特色,在细节中体现温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建立体系,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出台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制定了《婚姻登记术语》《结婚登记颁证工作规范》等行业标准。以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为基础,相关政策措施为支撑,相关技术标准为补充的婚姻政策法规体系初步形成。特别是民法典出台以来,民政部门深入学习领会,着手做好《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的修订,推动出台一批新的政策措施,确保民法典有效实施。

数据联网,归集共享全国相关数据。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全国联网贯通,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当日即可向民政部全国婚姻信息数据库推送婚姻登记数据。开发上线全国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落实全国婚姻数据归集和共享项目。开发了全国婚姻登记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加大了对婚姻登记过程中的故意隐瞒真相、捏造事实等不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升婚姻登记工作的严肃性。

跨区域通办,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要求,指导北京、广州、济南、深圳等地开展市内婚姻登记通办试点工作,支持浙江省开展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目前,正在扩大省内通办试点,在此基础上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国通办试点工作。

婚姻家庭辅导,助力婚姻家庭幸福。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构建社会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凝聚推进新时代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工作的强大合力。指导各地区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化、人性化的婚姻家庭服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情感辅导、心理疏导、危机处理等服务。目前,全国54.3%的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设置了婚姻家庭辅导室,成为婚姻当事人化解情感困惑的温暖港湾。指导各地区开展婚姻家庭文化教育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婚俗改革,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印发《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各地区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遏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和生动实践,培育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指导各地依托婚姻登记机关创新颁证服务,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组织举办集体婚礼,倡导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俗礼仪。

让残疾人共享改革成果渠道更通畅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推进残疾人事业当作分内的责任,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格外关心残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群体,明确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尊重残疾人,让他们享受平等权益,共享改革开放成果,是民政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在持续落实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方面,民政部推动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残疾人群体的专项福利补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截至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已惠及困难残疾人1153万人、重度残疾人1433万人,年发放补贴金额约270亿元。建立了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两项补贴在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今年9月,“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正式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指标。两项补贴信息的实时监测、比对、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2018年,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联合推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建设。系统支持部、省、市、县、乡五级管理和使用,共有5万多个活跃用户,每天约有近2万人次、1万多人在线使用。2019年初,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作为首批业务应用场景接入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极大地方便了残疾人申领补贴,并实现了与全国残疾人、低保对象、留守儿童等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集成和实时核验。今年10月,民政部进一步完善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目前已经具备了支持全国“跨省通办”功能。

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方面,民政部推动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建立20多个部门组成的加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作出了总体规划和部署安排。联合开展国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和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协调完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前置行政许可,完善康复辅助器具标准化体系。实施“福康工程”,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为困难残疾人开展手术矫治、配置康复辅助器具、进行康复训练等。

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方面,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促使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摆脱疾病,回归社会。目前,全国已有三分之一的省份建立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制;研究拟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和《关于积极推动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范,指导规范地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在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方面,精准确定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加大贫困重度残疾人康复工作力度。截至目前,有20多个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

社会事务工作头绪杂、覆盖广,既涉及特殊群体基本民生保障,又涉及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回首“十三五”,社会事务工作晒出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站在时代节点上展望“十四五”,民政部门将进一步聚焦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推动专项社会事务这一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大供给,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群众尽享民生幸福。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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