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20大连:高质量民政拉升民生幸福指数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2020年,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发展,全面完成2020年民政重点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修订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颁布实施了新的《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配套制定了《大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构建起覆盖范围广、救助措施实、保障效果好、含金量高的低保救助制度体系。通过优化申请资格、适度放宽单人保条件、合理扣减刚性支出、实事求是认定收入等一系列举措,推动低保制度由解决收入型贫困向解决支出型贫困拓展,进一步降低困难老年人、因病致贫家庭、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扶贫群体的低保救助门槛。
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出台《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连续第13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标准,同步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提标后,大连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750元和540元;城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的2倍;农村集中和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实现统一,达到每人每月975元。全市集中养育孤儿及分散养育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调整为每人每月2250元和1500元,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7%。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056户、52821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2.89亿元。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确保困难群众欢度2020年春节,大连市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7.42万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慰问金5934.48万元。同时,春节期间,在全市设立18个临时救助站(点),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为困难群众按需提供生活用品;累计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1.19亿元,确保1.3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无忧。加大残疾人保障力度,为77.28万人次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6672万余元。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兜底保障工作。开展社会救助兜底扶贫排查,制发《低收入村低保兜底扶贫排查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扶贫排查工作的通知》,排查“两类家庭”4498户、6807人,重病重残家庭9925户、12403人,困境儿童家庭723户、898人,留守老人家庭1726户、2379人,受疫情影响家庭94户、202人。同时,对低收入村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当地低保标准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在低收入村全面实施低保渐退制度,确保低收入村困难群众持续、稳定脱贫。
科学有序防控疫情
守严守牢社区疫情防控关键防线。1月24日以来,全市737个城市社区、953个村全面履行疫情联防联控责任,广泛开展网格化管理,全市2万多个城乡居民小区、村屯全面实施封闭管理。全市各社区成立“六包一”工作组,严格执行“一人一户”居家隔离要求。疫情期间,社区工作者与重点人员实行“一对一”包保服务和24小时跟踪联络机制,会同辖区党员和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防控工作,为抗击疫情取得全面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社会福利机构全面实行严防严控。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全面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措施,科学开展防控工作,保障了5万余名机构工作人员和养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逐步有序恢复社会福利机构服务秩序。全市社会福利机构未发生一例新冠肺炎确诊及疑似病例,未发生一起院内疾病感染事件。
殡葬机构果断采取暂停祭扫等防控措施。及时发布大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号令,全市各祭扫场所暂停开展祭扫活动,实行封闭管理。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下发《关于有序恢复祭扫活动的通知》,引导市民有序恢复祭扫活动。
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3月以来,全市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实行阶段性提标扩面,补贴标准提高1倍,发放对象扩大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依法指导慈善组织有序开展捐赠。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累计接收捐赠18041.33万元,其中,4家市级具有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接收捐赠12334.18万元,20家县级慈善组织接收捐款5707.15万元。14602余万元慈善捐赠资金已用于疫情防控一线。
激活基层治理效能
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制定出台《大连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以深入推行社区“全岗通”工作模式为基础,在全市开展“社区服务效能年”活动,进一步改进社区服务方式,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打通社区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市城乡社区实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全覆盖,圆满完成“三社联动”试点工作,454个社区完成“两站”建设工作。
社会组织功能作用显著发挥。引导社会组织依法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慈善捐赠工作,全市社会组织捐赠资金560余万元,捐赠物资价值1050余万元。持续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市纳入台账管理的社会组织195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142家,联合建立党组织的47家,党组织覆盖率达到85%。发动全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扶贫,64家社会组织消化消费扶贫产品204.6万元。
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了主城区8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共引入社会资本近1.5亿元,新增就业岗位500余个。全市建有城乡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设施2000余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实现城市街镇全覆盖。制定出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等十余项地方标准,助推养老服务步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继续深化婚丧礼俗改革。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全面启动7处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大连市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类型和供给比例,积极推动海葬。开展殡仪馆运营管理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殡仪服务突出问题。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引导树立文明、和谐的婚姻家庭观念。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