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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站位谋划 高标准建设 全力推进养老服务加快发展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福建省民政厅

近年来,福建养老服务工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得到民政部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福建省委召开全会进行部署,把养老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今年以来,养老服务工作在前几年工作基础上,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

高位谋划,高位推动

做到“三个纳入”,凝聚养老服务发展动力。一是纳入重大部署。省委、省政府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超越、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谋划,连续出台《关于加快养老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多项重要政策,全面建立了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养老工作和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纳入重点工程。将养老服务补短板纳入省委突破“难硬重新”工程,连续四年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持续推动落实。三是纳入重要考量。养老服务工作作为群众满意度的重要考量内容,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评,连续多年列入省人大、省政协重点建议提案,今年省养老服务条例还被纳入省人大重点立法项目。

加大投入,补齐短板

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协同的多元投入机制。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基础性、主导性作用。省级福彩公益金连续四年超过80%用于养老服务发展,累计投入达11亿元。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兜底养老服务工程建设,全省各类养老床位总量由“十二五”末的15.5万张提高到24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30.1张提高到36.2张,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70%的建制村。另一方面,有效发挥社会协同、市场主体作用。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实施养老服务投资工程包、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等,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省社会资本投入占比超过50%;民办养老机构达893家,比2016年增加了近3倍;民营养老床位占比78.4%,比2016年提高48.4个百分点。

试点示范,以点带面

聚焦多样化养老需求,积极推动8个地市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其中3个试点市获评优秀,探索形成了“乐学”模式、“驿站”模式、“家园”模式等“全龄化”社区养老服务经验做法,并在全省推广。同时,在长汀、连城、宁化、建宁、泰宁等5个老区苏区县试点探索农村养老服务经验,逐步扩大到其他20多个涉农县,总结形成了大田“党建+互助养老”、沙县“养教结合”、长汀“医养结合”等经验做法。12月初,还在大田召开集“会议部署、现场观摩、业务培训”为一体的全省农村养老服务推进会,省政府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推动,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各设区市分管领导参加,形成加快发展浓厚氛围。

规范管理,提升质量

突出“三个强化”,着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监管体系。一是强化标准化建设。编制实施涵盖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农村幸福院等方面的设施、服务、管理和保障标准,研制老年人需求评估、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服务等标准,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围绕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115项量化指标,常态化开展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确保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管。通过健全养老服务星级评定、定期评估、违规退出等机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推动规范化发展。

不忘初心,守正创新

围绕特困老年人兜底保障、集中供养需求,持续推动改革创新。一是推广公建民营模式。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改造,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公办养老机构活力。同时,加强公建民营监管,确保机构公益属性不变。二是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通过改扩建、增加功能和引进专业化组织连锁化、品牌化经营等方式,推动乡镇敬老院逐步转型升级为“特困供养+农村机构养老+农村居家社区照料”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19年以来已转型升级101所。三是推进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持续提高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标准,通过改扩建增加护理型床位,提升照护服务能力,特困失能人员入院意愿增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实现集中供养、应养尽养。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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