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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居又安心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本报记者张伟涛

为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新的地方过上安定和顺的好日子,须努力做好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的后续扶持服务管理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共有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1万人,目前已建成使用506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为了使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安居又安心,广西民政部门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后续扶持服务管理方面潜心进行了一系列努力和探索,一些经验做法可圈可点。

把基层组织全面建立起来

整合政策、资金、人员等资源向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下沉,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是广西加强安置点社区治理和服务的基础性重要举措。

探索服务管理体制。在规模较小的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实行乡镇(街道)领导、社区“两委”统筹、帮扶干部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助、片区负责人(小区长、楼栋长、单元长、网格长等)联系服务的管理体制,实现对安置区无缝隙管理和全覆盖服务。在规模较大的安置区,调整行政区域界线,设立若干街道,增强基层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资源保障和业务指导能力。

选齐配强基层党组织。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建立党组织,推行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员积分管理。桂林市以“群众搬到哪里,管理与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为目标,抽调党员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组建了联合党支部。

建立建强群众自治组织。自治区民政厅出台的《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居民实际入住率达到50%以上,且达到组建群众自治组织条件的,即在社区(村)党组织建立后的90日内,及时组织民主选举,产生居(村)民委员会。凡在安置点登记入住的18周岁以上居民,均被纳入选民登记范围。

截至目前,全区506个安置点成立455个党支部、183个居(村)民委员会、441个居(村)民小组,实现应建尽建。

让安置社区有序运转起来

为让搬迁群众安居又安心,广西不断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方协同参与机制,充分激发安置社区服务治理的内在活力。

制定完善议事规则。制定安置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议事规则,健全完善居(村)务民主管理制度,引导搬迁群众围绕公共秩序、邻里关系、环境卫生等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目前,全区各安置社区已全部制定了居民公约或村规民约。

创新建立协商机制。在社区搭建协商平台,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防城港市推动农村区域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把脱贫攻坚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等全部纳入村务监督和议事协商内容,切实保障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桂林市在部分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创新建立乡贤理事会,搭建起搬迁群众有效参与公共事务的桥梁和纽带。

完善德治引领体系。推进移风易俗,向搬迁群众普及殡葬、婚姻等法规政策,引导搬迁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习。三江侗族自治县通过组织开展侗族文艺汇报演出,举办百家宴、侗戏表演、“也月”等民俗文艺活动,为搬迁群众提供寄托“乡愁”的载体。

推行积分管理制度。设置能力提升、人居环境提升、社会治理、善行公益等积分项目,对搬迁群众综合表现进行评定,群众以积分兑换礼品或服务。截至目前,全区70%的800人以上安置点实行了积分制管理。积分“数字表”已经成为完善社区治理的工作“助推器”。

使群众生活办事方便起来

为方便搬迁群众生活办事,广西将安置社区的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整体规划,畅通多元供给渠道,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便民利民“九个中心”建设,对人口规模在800人以上的安置点配备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就业社保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平价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等,打造易地扶贫搬迁社区“10分钟服务圈”。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基本公共服务窗口,向搬迁群众提供社保就业、产业发展、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一站式”服务。

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制度。建立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推行扶贫安置点党员与贫困户结对帮扶联系制度。实行“代办式服务”“预约式服务”“上门式服务”,以干部上门服务代替群众出门办事,以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创新服务搬迁群众载体。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依托社区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构建“社区有网、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居民群众。百色市按照“服务跟进城,办事不回乡”的要求,搭建“农事城办”平台,将贫困群众全部服务事项打包由“农事城办”服务平台统一提供。

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底“兜起来”

广西民政部门充分利用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有效保障了搬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相关规定明确指出,易地搬迁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暂时无就业、无产业导致生活困难,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可在迁入地申请6个月的低保救助,6个月后则按照低保动态管理机制进行管理。

对安置在陆地边境0-3公里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边民生活补助范围。同时,推进就地申领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对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困难群众可向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保障搬迁入住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的权益。

自治区民政厅负责人表示,广西民政部门将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立足民政职责定位,进一步加快健全完善安置社区治理体系,着力提升治理能力,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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