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民政干部回望与展望儿童福利工作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策划·主持
张晶晶《中国社会报》记者
访谈嘉宾
邵倩波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
高静陕西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
杨守伟党的十九大代表、山东省潍坊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
“十三五”时期,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经历了不平凡的五年。本报特邀请儿童福利领域工作人员、专家,谈一下他们眼中的“十三五”时期的儿童福利工作、下步工作打算、以及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举措,以飨读者。
“十三五”时期儿童福利事业有哪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变化?
邵倩波:一是服务的儿童群体不断扩大。广西壮族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儿童关爱保护的政策,在确保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政策更多体现全方位儿童保护的理念和对监护责任的落实,截至2020年11月,全区1.1万名孤弃儿童、1.4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3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国家政策保障和关爱服务范围,儿童的权益得到有力维护。二是服务机制不断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重大战略同部署、同推进,各级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制协同、政策协同和资源协同,凝聚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服务能力不断加强。自治区建立了儿童福利体系建设暨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全区建立起覆盖所有乡(镇)、村居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三留守”关爱帮扶队伍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纳入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儿童关爱保护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体系日趋完善并发挥积极作用。
高静:一是儿童福利制度逐步健全。陕西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各地市也制定了相应配套政策,全省初步完成了关爱保护政策体系的建设工作。完成对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提标工作。积极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保障个人参保部分由医疗救助予以全额减免。“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脑瘫康复计划”“福彩圆梦·爱心助学工程”及困境儿童因疫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专项关爱政策落实等。二是儿童福利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纵向上,全省建立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保护网络”。横向上,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儿童福利服务平台已经形成。积极优化区域布局,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养育机构建设,鼓励在建或已建成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推动将儿童之家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建设重要内容。四是儿童保护合力进一步凝聚。在全省启动“温暖童心·守望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主题宣传月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到儿童福利机构参观体验,增加工作透明度。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等部门对计划摘帽的29个贫困县、革命老区县,开展“公益福彩助力脱贫攻坚·关爱困境儿童”公益资助活动。在全国扶贫日,相继开展“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助力脱贫攻坚”和“守护儿童·托起希望”活动。督促劳动密集型企业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多措并举协助员工增进同子女的亲情联系,充分满足困境儿童的情感需要。
杨守伟:作为山东省潍坊市儿童福利院的一线工作人员,见证了五年间儿童福利事业的巨大变化,简要概括起来为:有关儿童福利的各项工作沿着自身逻辑逐步发展壮大,逐步实现孤弃儿童从养活到养好、从养好向养成的转化,最大限度地实现孤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做好“十四五”规划将采取哪些措施?
高静:以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在“十四五”时期,加速发展儿童福利和保护体系。一是高位推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儿童福利和保护格局,推动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成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发挥民政部门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作用。二是加速发展。儿童福利工作的总体框架和结构性制度安排虽已形成,其职能和范围还将加速扩展。在保障好孤弃儿童基础上,统筹考虑全体儿童的福利,切实改变当前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现实困境。三是更新理念。儿童福利和保护事业将来势必处于整体民政事业发展的高位,因为儿童福利和保护不同于其他民政工作,不但保障儿童基本生存权,还保障儿童的发展权和参与权,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全面性工作。探索扩大儿童福利范围,逐步由重生活、轻发展,重资金给付、轻服务保障等向保障儿童被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等转变。四是稳定队伍。根据两件法律的授权,并以此为依据,扩大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职能,为儿童提供生活保障和安全保护,推动在民政部门增设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建立独立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和市、县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努力推动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在社区,将儿童的供养机构向多功能的面向社区的儿童福利服务中心发展。让机构和队伍成为儿童福利和保护事业发展的根基。五是多措并举。研究制定儿童福利法规和系列制度、政策、标准等。开展示范、表彰等活动,加大宣传,聚焦社会关注。链接各类社会资源,为儿童提供优质保障和服务。
杨守伟:宏观层面,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决策部署,结合职责任务抓好落实,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工作做好、做全、做细。个人层面,首先,当好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的明白人,为开展保护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其次,当好制度落地的推动者,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构筑起科学完善的权益和制度评估体系;再次,当好规范服务的提供者,按照职责对服务内容、标准要求、考核评比、工作流程等进行详细界定和说明;最后,还要当好问题的研究者,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长远发展积蓄能量。发挥基层一线工作者的优势,第一时间发现工作中新的问题和需求,并做相关对策研究,向政策制定部门提出建议。
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
邵倩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主要打算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把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为当前首要的任务,在全区民政系统兴起学习、贯彻、落实的热潮,营造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快推进自治区儿童救助保护热线的启动,打造服务流程闭环化、服务体系网络化、资源链接高效化、系统功能智能化的“一站式”困境儿童救助保护服务平台,推动儿童救助保护线上线下的资源整合和高效联动,做到儿童救助保护“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三是抓好广西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推动“十四五”时期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调整完善各级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建设,依托乡镇社工站建设未保工作站,推动村(居)儿童主任制度的确立。
高静:当前,陕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处于全新的发展时期,下一步,我们将以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积极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制定陕西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打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平台;建设独立的市(县、区)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立纵向到村居、横向联系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努力打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全链条、闭环式保护体系。
杨守伟:结合相关经验,有如下建议:首先,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对因经济贫困、监护缺失、家庭暴力、教育失当等原因,遭遇生存困难、监护困境、成长障碍的未成年人提供社会保护。其次,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加强家庭监护服务和监督,开展困境未成年人摸底排查和家庭随访,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其他受伤害现象。再次,建立完善急难对象主动发现、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快速响应、“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等工作机制。在基层镇(街道)设立统一受理救助申请窗口,加挂“社会救助中心”牌子,让群众“求助有门”。建立急难求助“首问负责制”和“转介”工作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十三五”时期解决了哪些痛点堵点问题?
邵倩波:“十三五”期间,诸多长期困扰民政儿童福利工作的短板、薄弱环节得到明显改善,一系列符合实际的具体措施纷纷出台。一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广西从2019年1月起,全面提高全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最低生活养育标准,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由2015年末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200元,散居孤儿由2015年末的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二是孤儿助医助学不断推进。自治区不断提高孤儿医疗保障水平,将孤儿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对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从2019年11月1日起,孤儿列入全区医疗救助一类重点救助对象。积极推进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工作,将部分特殊药品费用纳入资金资助范围,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不断降低。“十三五”期间,全区共筹措1358万元,为1066名残疾孤儿实施了手术治疗、康复和医疗体检。2016-2018年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2019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正式启动,1300多名成年孤儿获得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三是孤儿收养安置不断规范。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收养能力评估工作的意见(试行)》,委托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收养能力评估服务,规范收养评估工作。帮助符合送养条件的儿童回归家庭,“十三五”期间,全区办理收养登记8848例。四是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自治区民政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五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在全区14273个行政村全部配备儿童主任,落实每人每月100元的服务费用,打造了一支稳定的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各地发展儿童社会工作和专业志愿服务,积极探索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关爱保护服务。自治区调整修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三留守”关爱帮扶队伍建设和未成年人保护社工服务纳入新增的服务指导目录,使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有规可依。“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共统筹安排超过8000万元,为全区14个设区市和111个县(市、区)提供资金,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家暴受害人庇护服务。累计安排1500万元,用于全区20个深度贫困县开展政府购买儿童关爱服务,全力助推脱贫攻坚。六是未成年人关爱保护试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2016年自治区民政厅选取藤县、灵山县、平南县3个县的30个行政村开展基层儿童福利服务工作试点,选配村级儿童福利主任,依托村级儿童之家,配备儿童学习娱乐设施设备。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力支持下,对钦州市灵山县、百色市平果县等8个县(区)开展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省级儿童工作资源中心”项目以及“社区儿童保护”等项目提供技术和资金援助,通过县、乡(镇)和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通力合作,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实施动态管理、分类保障,取得良好成效。
高静:一是率先保障孤儿大学生顺利接受高等教育。2017年,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考取教育部门核准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省内孤儿给予生活费、学费、就业补助及其他资助,在全国属于较早出台保障政策的省份,充分保障全省符合条件儿童的受教育权。二是率先确保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有规可依”。2017年,联合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困境儿童分类进行全面有效保障,在全国属于较早出台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的省份,使全省儿童的生活、医疗、教育等各方面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三是率先完成儿童相关基础数据精准化工作。2020年,率先完成民政部部署全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录入试点工作,全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台账进一步完善,确保底数清楚、精准保障。2020年,全面落实民政部“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要求,率先完成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等关键数据台账的建立优化工作,为部省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四是织密织牢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保障网。2020年,积极协调省医保局下发有关通知,对全省符合条件儿童的医保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保障,此项工作开展在全国各省排位居前。全面排查全省服刑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保障情况,实现“应纳尽纳”。
杨守伟:“十三五”时期,潍坊市儿童福利院重点解决了福利救助范围窄、限制条件多,工作人员专业结构单一,行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潍坊市儿童福利院发展实现了四个转变:从传统的生活服务型向综合性、专业化服务转变,从单纯服务院内儿童向同时服务社会困境儿童转变,从注重生活服务向更加注重精神服务转变,从注重依靠自我向重视利用社会力量转变。实现了儿童福利政策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更好地保障了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工作成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更”和两个“高”上,三个“更”即服务对象更广、养育模式更多、服务儿童的功能更全;两个“高”即专业化程度高和社会化程度高。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