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孩子们的知心暖心贴心人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本报记者闫洁通讯员杜睿祺
2020年,陕西省民政厅将全省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和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感染儿童)每人每月800元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和1000元,达到了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全省积极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缴费兜底保障。民政部门以不懈努力,为各类困境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加大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力度。2020年10月17日,陕西省“守护儿童·托起希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在汉中市南郑区启动。作为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的重点工作项目,陕西省民政厅牵头组建专家讲师团;市级民政部门至少确定5个村(社区)作为政策宣讲联系点,组织实地宣讲;各县(区)选取工作成效突出的人员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进行政策宣讲培训并建立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最美儿童主任”评选活动。同时,鼓励运用各类传播平台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强化父母监护主体责任、维护儿童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和机制。全省1445名乡镇儿童督导员、19831名村(居)儿童主任,加上县级儿童审管员组成的“三级保护网络”全覆盖;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让政策法规制度在基层更好落实。
完善儿童关爱和保障政策体系。“十三五”期间,陕西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全省孤儿高等教育生活保障、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等一揽子文件,各地市也制定了相应配套政策,全省初步完成了关爱保护政策体系的建设工作,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完善,分类保障更加精准,政策指引更加明确。此外,省民政厅还印发了《致孩子家长的一封信》,夯实家庭在儿童关爱保护中的监护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多措并举协助员工增进子女亲情联系,充分满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情感需要。
开展形式多样的儿童关爱保护活动。有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意识薄弱、家庭教育缺位问题的“温暖童心·守望成长”主题宣传月活动;有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2019年以来共实施儿童康复治疗10474例次;有“福彩圆梦·爱心助学工程”,2019年以来保障1815名孩子顺利接受高等教育。还有对全省389名服刑在押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情况核查、精准保障;有困境儿童因疫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专项关爱政策。2021年元旦前夕,淳化县卜家小学213名家庭困难的低学龄儿童戴上了新帽子、围巾、手套,这是咸阳市福彩中心组织开展的“公益福彩红手套暖冬”活动,深入21个偏远地区农村学校,为4000名家庭困难的低学龄儿童送上了价值8万元的“红手套礼盒”。
成立各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十三五”期间,陕西省民政厅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鼓励在建或已建成的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开展困境儿童临时照料、特殊教育、定期探访等工作。支持市级儿童福利机构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养、治、教、康+社会工作”一体化区域性养育机构建设。推动将儿童之家建设纳入城乡社区建设重要内容,建立完善社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延伸儿童关爱服务链条。在资金安排、政策帮扶、项目配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全省儿童服务机构条件和服务水平均等化。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儿童福利院18个,儿童之家1950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16个,其中有67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成功,其余的转型升级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设立之初就遵循着“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陕西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高静说:“儿童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细致再细致,点滴细节都不放过,全力呵护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和发展。”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