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印发“一号文”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本报讯近日,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今年“一号文”《关于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健全治理、服务、保障三大体系共12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意见》提出,到2025年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制度要更加完善,居民自治活力有效激发,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网格服务管理满意度达90%,居民议事协商机构覆盖率达100%,群众的幸福感、参与度、满意度显著提升;到2035年,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的政策制度成熟定型,基本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强调,要深化“五个民主”,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的途径,推行“院落自治”“楼宇自治”等“微自治”方式,及时解决“微难题”“微矛盾”。《意见》切实维护村(居)民合法权益,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三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按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提高新型农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居民服务和活动空间不低于70%,统筹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文化广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村卫生室、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同时,要求坚持和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鼓励积极探索“政经分开”改革,健全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机制。
《意见》要求,加大资金投入,省级财政将新型农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对集体自有资金达不到年运转经费38万元最低标准的,实行县级财政兜底。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新型农村社区“两委”带头人队伍建设,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党组织书记、主任选拔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唐凡)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