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创新筑牢老年人护理保障——政协提案聚焦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本报记者周冉冉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一人失能,全家失衡。
据有关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失能半失能老人已超4000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
群众关注的热点,就是参政议政的焦点。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份提案结合近年来一些试点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服务体系、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建议。
充分肯定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意义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6月,第一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正式启动,在2个省和15个城市试点,期限为1年-2年。2020年9月,在未开展试点的省份扩大试点范围,新增14个城市,期限为2年。
农工党中央在《关于借鉴试点城市经验稳步推进长护险有效实施的提案》中指出,2020年,我国在第一批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又开展了第二批试点,这是对老年人护理保障问题在制度创新上的深度推进。通过制定出台细化制度规定,推动长期护理险落地实施,必将成为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有力措施。“在有条件的试点城市,可以探索农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常委江利平表示,“这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孙洁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可以有效衔接老年人群的医疗和养老问题,有望高质量、高效率地解决老年人的健康护理和日常护理问题,从更深层次推动医养结合的发展,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诊断出亟待解决的多重难题
“试点工作整体运行平稳,取得初步成效,但仍面临着多元筹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评估标准体系尚未全国统一、服务供给还不充分、专业化照护队伍和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孙洁认为,这些现存的问题与全面推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不相适应,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江利平通过大量调研,梳理出在农村地区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时存在的问题:筹资渠道难确定、配套设施相对落后、服务体系不完善、农村护理服务人员不足且专业化程度低等。
农工党中央持续聚焦失能半失能老人照护难题,持续关注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在相关提案中列举了亟待破解的四个难题。一是筹资机制仍需要探索创新。对筹资能力、渠道和财政可负担能力等缺乏长期精算平衡研究,大部分试点地区主要筹资来源为医保基金划转,基金运行可持续性面临挑战。二是失能评定缺乏科学的全国指导性标准,各试点地区待遇标准缺乏基本服务项目指导目录,评定体系指标过于粗糙,评定结果存在一定的失真风险,鉴定流程存在权力寻租隐患。三是部分试点城市制度引导产业效果尚未显现,存在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滞后、护理服务供给不足、受过技能培训的专业照护人员短缺等问题。四是各方政策联动不到位,各类涉老社会保障制度功能缺乏衔接。地方政府未能将养老服务补贴、高龄补贴、老年残疾人补贴等财政投入的涉老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进行有效整合,实现集约财政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还未达到。
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深入推进试点
针对上述这些难题,相关提案提出了一些破解难题的创新思路。
孙洁表示,应当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首先,有关部门应及时跟进总结各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情况,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健全完善稳定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和基金管理、服务管理、经办管理等制度框架。其次,要整合医保、民政和残联等部门的相关标准,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能等级认定、护理等级评定、服务质量评价、支付标准和方式、待遇申请享受办法等标准体系。积极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经办服务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作用,激发商业保险机构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工作热情和力度。
此外,孙洁指出,应当继续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将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城乡统筹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居民享受改革发展红利,巩固脱贫成果。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探索城乡居民“家庭账户”模式、职工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缴费等多种互济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提高服务质量和标准。
农工党中央相关提案建议,新试点城市应尽快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管理办法》《失能鉴定标准》等规章和配套文件。形成联动机制,建立长护险的联席会议制度。
农工党中央还建议,建立责任共担的可持续独立筹资机制。首先,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基金来源渠道,可探索通过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结构,将个人账户中一定比例的资金转变成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其次,积极探索基金早期结余部分的投资经营。最后,在政府监管和引导下,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补充性质的保险产品,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针对农村养老现状,江利平提出,要增加农村长期护理基础建设领域投入,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在水电定价、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规范社会护理服务机构行业标准,制定合理收费标准,让社会护理服务机构成为长期护理保障的有力补充。
孙洁提出,应当针对养老护理行业特点和从业人员实际,对养老照护方面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进行规范。同时,支持专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学会、职业院校、定点护理机构等发挥优势作用,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着力打造专业型、技能型、创新型的照护人才队伍。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