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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启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发布者:新时代志愿者 时间2021-03-26


吉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肖模文

2020年,吉林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省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众志成城、迎难而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民政事业统筹推进、双线告捷。“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政工作将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吉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形势任务要求

科学谋划好“十四五”时期民政工作

充分认清新发展形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吉林振兴利好因素持续汇聚,为民政事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但是由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高,民生领域、社会治理还有薄弱环节。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发展不平衡,民政法治化建设、社会化发展程度、信息化水平、政府财政保障能力、基层民政力量、民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与现代民政事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还有待加强。面对困难与挑战,要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齐短板,强化薄弱环节,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准确把握新发展要求。更加突出服务大局,就是要紧紧围绕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这个大局,把民政工作同贯彻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等重大战略紧密结合起来,准确定位,切实履行好基本民政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更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继续实施民政幸福工程,全力巩固和拓展兜底脱贫成果,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就是要针对民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民生保障标准偏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短板弱项,深化工作创新,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把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好。更加突出协同高效,就是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党建+民政工作”模式,发挥各类联席会议和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努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大民政工作格局。更加突出安全发展,就是要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研究建立民政资金监管、低保审核确认、社会组织监管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进一步明确新发展任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方面作出新的部署,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省委第十一届八次全会针对民生保障的短板,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社会福利制度建设,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等重要要求;针对社会治理的弱项,提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等重大举措;针对人口老龄化加速的趋势,及时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养老社会支持机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丰富养老服务产品供给、培育养老新业态等安排部署。这些都需要在编制省“十四五”规划和开展民政工作中予以重点研究、重点推动、重点落实。

全力做好2021年各项工作

确保“十四五”民政事业开好局、起好步

巩固兜底脱贫成果,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党中央在新发展阶段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民政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相关民政工作同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衔接。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抓紧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注重发挥各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按照“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方式,将重点任务细化分解,抓好督促落实。持续深化城市困难人口帮扶,建立困难家庭经济状况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估救助项目和标准,提高对象认定和救助实施的精准性。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序推进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加快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步伐,统筹推动社会救助对象数据库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吉林省慈善条例》立法进程,建立“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的有效机制,推动慈善助医、助学等民生实事任务落实,切实发挥好慈善平台作用,引导社会力量为社会救助提供更多助力。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从有向好转变,以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幸福养老工程质量。2021年要做到“四个突出”。突出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这个实际,以居家老年人巡访、帮扶、服务“三位一体”关爱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在街道层面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以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手段,积极探索居家养老社会支持机制,打造区域化、特色化居家养老服务品牌。突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这个大局,针对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完善县级福利中心、乡镇福利服务中心、村级互助站点和养老大院等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突出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这个刚需,在强化县级福利中心兜底保障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量,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完善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补贴制度。调整居家失能困难老年人补贴政策,开展以养老机构为依托的家庭养老床位试点,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养老机构床位向家庭延伸的养老模式。补齐老年人精神文化供给这个短板,深入开展“文养结合”,以社区老年大学建设为载体,向全体老年人提供学习、健康、娱乐、旅游、公益等服务平台,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心态,真正实现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全面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儿童关爱福利体系。按照中央和吉林省的相关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强化转办督办措施,加大表彰奖励力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起点起步开局。继续总结完善精准关爱工作经验,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指导各类社会组织,动员广大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深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以开展试点为突破口,不断提升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水平。

全力推动社区治理“两个意见”落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202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社区治理的“两个意见”,是一次重大历史性变革,落实好这两个意见,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社工岗”政策,把“社工岗”人员平均薪酬和职称补贴标准执行到位;社区“两委”换届后,及时完成新当选人员转岗工作,并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全面落实“社工岗”人员“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实行服务协议管理,同时,严密组织、稳妥有序推进“社工岗”人员招录工作,按标准逐步配齐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按照每3000-4000户、每300-500户标准,科学划分社区、网格,配齐配强城市社区“一格三长”,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网格工作队伍,打造“全科网格”“一网多能”,形成网格管理全覆盖、服务居民零距离。全面实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将其纳入2021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全力抓好落实,争取早出成果、早见成效。继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监管、扶持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进殡葬服务基础设施新建改建和设备更新,提升殡葬单位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出台《吉林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加强违规殡葬设施整治,继续抓好安全祭扫工作。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婚俗改革和省内通办试点工作。稳慎调整优化区划设置,加强地名文化建设,规范界线管理,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全力做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加快开展残疾人照护服务,继续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大力推动康复辅具产业发展,支持康复辅具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积极促进福彩事业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标准化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数字+民政”建设,提升民政服务能力。落实好厅局长“直通车”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指导基层、服务群众质量。加强民政宣传工作,讲好民政故事,宣传民政政策。重视民政系统安全监管,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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